原标题:11月26日起,哈尔滨将发放4亿元政府消费券!
为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消费回暖,提振消费信心,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亿元政府消费券派送促销活动。
一、发放时间、额度和适用范围
(一)发放时间:自11月26日起,市政府向限上汽车、贸易百货(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家居家装、餐饮(含住宿业餐饮)、文旅体育、电子商务、夜经济等领域,发放消费券。同时,为达到政府消费券发放最佳效果,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同时,鼓励参与活动的商家予以资金配套,各企业配套投入,用于在各领域推出减免打折等让利促销活动,形成叠加效应,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引领市场恢复消费信心。(体育类促消费活动12月1日开始)
(二)发放额度:消费券分批次进行发放,共计投入4亿元。其中:汽车类补贴5000万元;百货家电通讯家居建材类补贴14400万元(其中日间12000万元,夜间2400万元);电商类补贴8600万元;餐饮类补贴1000万元(其中限上餐饮消费适用于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业含住宿业餐饮:500万元;夜间餐饮适于中央大街商圈、秋林商圈及中华巴洛克商圈:500万元);文化旅游类补贴5000万元;体育类补贴3000万元;对各区、县(市)受疫情影响关停场所支持3000万元。
(三)适用范围:补贴资金适用于在哈尔滨市注册登记的限上汽车零售,限上贸易百货零售(不含超市,含个体工商户)、家电和通讯器材零售,限上餐饮(含住宿业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京东电商平台;餐饮夜间消费适于中央大街商圈、秋林商圈及中华巴洛克商圈;文旅类适用于哈尔滨市酒店住宿(含民宿等)、门票演艺、度假产品(含本地租车用车)、购物、旅游餐饮等;体育类适用于哈尔滨正规合法,正常经营的健身中心、乒羽和冰雪等体育运动场馆类商户。
二、操作流程及补贴标准
(一)汽车类
1、操作流程:消费者在汽车销售企业(以下简称4S店)购买符合条件的车辆后,扫描《购车优惠补贴活动信息反馈二维码》填写反馈信息。下载云闪付并实名认证,通过“黑龙江购车补贴”入口进入“哈尔滨专区”,选择参加政府购车补贴类别(“购买新车”“以旧换新”“农村居民购买货车”)后,将相关凭证(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刷卡购车付款签购单)拍照上传。参加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除上传上述凭证外,还需要上传已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信息后提交审核。
2、使用规则: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补贴对象为持“62”开头银联卡,在哈尔滨市合作商户使用银联POSS机刷卡付购车款购买家用新车的消费者,参与活动人员地籍、户籍均不受限制。审核有效凭证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直接向消费者支付优惠补贴资金。
3、补贴标准
(1)购买家用新车补贴
凡在哈尔滨市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7座以下(含7座)家用新车的居民,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分三档继续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购买1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2000元政府补贴;购买10万元以上至25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3000元政府补贴;购买25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政府补贴。
(2)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乘用车。凡在哈尔滨市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交付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并在哈尔滨市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的,分四档给予政府补贴。报废7座(含)以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每台车给予5000元政府补贴;报废8坐以上11个座(含)以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每台车给予7000元政府补贴;报废12座以上19个座(含)以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每台车给予9000元政府补贴;报废20个座(含)以上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每台车给予12000元政府补贴。
载货车。凡在哈尔滨市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货车,交付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并在我市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的,分四档给予政府补贴。报废载重量1.8吨(含)以下微型货车并购买新车的,每台车给予5000元政府补贴;报废载重量1.8吨以上6吨(含)以下轻型货车并购买新车的,每台车给予7000元政府补贴;报废载重量6吨以上14吨(含)以下中型货车及同级牵引车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每台车给予9000元政府补贴;报废载重量14吨以上重型货车及同级牵引车并购买新车的,每台车给予12000元政府补贴。
补助范围为使用财政资金以外的公司和自然人。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3)农村居民购买货车补贴活动
对农村居民在哈尔滨市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排放标准载重量3.5吨(含)以下或总质量4.5吨(含)以下货车的,分二档给予政府补贴。农村居民购买10万元(含)以下货车的每台车给予3000元政府补贴;农村居民购买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货车的,每台车给予4000元政府补贴。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二)百货家电通讯家居建材类
1、操作流程:在手机中打开云闪付APP-点击首页中“本地专区”-点击“政府促消费”-点击“哈尔滨专区”-点击“哈尔滨百货政府消费券”-点击“免费获取”-在首页右下角“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是否领取成功。打开云闪付APP-点击“付款码”-收银员扫描二维码-完成付款享优惠。
2、抢券规则:活动期间,每逢周三和周六,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抢券方式获得电子消费券,分通用消费券和夜间专用消费券。其中,通用消费券上午9时发放,夜间专用消费券14时发放。消费券有效期2天,按照面额,同一用户、同一类别、同种面额限抢一次。通用消费券第一轮最高限额1000万元,贵重商品类600万元,一般商品类400万元,以后每轮金额视发放情况调整;夜间消费券每轮最高限额200万元(仅限一般商品使用)。申领的消费券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用于后续发放。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转让、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在云闪付中成功获得“哈尔滨百货政府消费券”,在合作商户消费达到每档标准时,即可出示云闪付付款码尊享对应档次消费券优惠。购买手机类商品时必须由商家激活验机。
3、补贴比例
(1)百货家电通讯家居建材类(不含超市):
消费券分一般商品(百货商品、体育用品、家电、家居、建材)和贵重商品(黄金、珠宝、手机)两类。
A、一般商品:分60元、100元、200元、600元、1000元。单次消费300元(含)-500元抵减60元;消费500元(含)-1000元抵减100元;消费1000元(含)-3000元抵减200元;消费3000元(含)-5000元抵减600元;消费5000元(含)以上抵减1000元。
B、贵重商品:分100元、300元、500元。单次消费1000元(含)-3000元抵减100元;消费3000元(含)-5000元抵减300元;消费5000元(含)以上抵减500元。
(三)电商类
电商类消费券类型:分为 “爱购哈货”和“乐享冰城”两种消费券。
1、抢券流程:
(1)“爱购哈货”消费券领取流程:全国消费者登录京东App,进入首页右上角入口,或者搜索“爱购哈货”、“哈尔滨消费券”,领取 消费券,并在京东APP专区消费完成使用;
(2)“乐享冰城”消费券领取流程:当前地理位置定位在哈尔滨市的消费者在微信搜索“爱购哈货 乐享冰城”官方小程序领取消费券,并在京东APP自营实物类商品消费完成使用。
2. 抢券规则及补贴标准:消费券分类设定额度、限抢次数、专券专用,每人每次限抢1次,同一用户同一类优惠在同一平台每批次仅限享受1次。政府消费券与京东平台优惠券可叠加使用,具体折扣力度根据不同品类最高可达6折。
(1)“爱购哈货”消费券每批次发放2个面额,包括:
满119元减20元,可购买京东APP内哈尔滨本地企业农产品、生鲜及食品酒水等品类指定商品;
满199元减40元,可购买京东APP内哈尔滨本地企业家清百货等品类指定商品。
(2)“乐享冰城”消费券每批次发放2个面额,包括:满150元减30元,可购买家电、3C类电子产品等京东自营全品类实物商品;满300元减60元,可购买家电、3C类电子产品等京东自营全品类实物商品。
(3) 领券时间:本次消费券分3批次发放,每批次首发时间上午10时。每一批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第1批次:11月26日-11月30日; 第2批次:12月6日-12月12日; 第3批次:12月20日-12月31日。
(4)如何查看使用:打开京东APP,登录已领取消费券的京东账户,点击右下角“我的”-“优惠券”页面查看并使用已领取的消费券。“乐享冰城”消费券仅适用于收货地址为哈尔滨市的订单使用。
同时,政府消费券发放期间,将开展“中国主播龙江行”、本地直播带货及网红打卡地TOP50评选等活动,邀请网红主播直播带货,通过短视频海选征集、网红主播探店,宣传推介哈尔滨市特色景点、商场、酒店(饭店)、街区等网红打卡地,培育消费新热点。
(四)餐饮类(含住宿业餐饮)
1、操作流程:日间餐饮消费适用于全市报名参与的限额以上餐饮业(含住宿业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银联(云闪付)APP或62开头银联卡结算,每日10时至24时消费立减,单日发放最高限额20万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夜间餐饮消费适用于中央大街商圈(北至江畔路,南至经纬街,西至通江街,东至尚志大街、尚志胡同合围区域);秋林商圈(北至民益街,南至大直街,西至北京街,东至龙江街合围区域);巴洛克商圈(景阳街,南勋街,靖宇南四道街,靖宇街合围区域)中报名参与的餐饮企业(含住宿餐饮)和个体工商户,采取银联(云闪付)APP或62开头银联卡结算,每周五、周六、周日18时至24时消费立减。
2、补贴标准
(1)日间限上餐饮消费补贴:
消费满100元(含)-200元立减20元;消费满200元(含)-300元立减40元;消费满300元(含)-400元立减60元;消费满400元(含)-500元立减80元;满500元(含)以上立减100元。
(2)夜间餐饮消费补贴:
晚18时至20时,消费满100元(含)-200元立减20元;消费满200元(含)-300元立减40元;消费满300元(含)-400元立减60元;消费满400元(含)-500元立减80元;满500元(含)以上立减100元。单日发放最高限额17万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晚20时至24时,消费满100元(含)-200元立减30元;消费满200元(含)-300元立减60元;消费满300元(含)-400元立减90元;消费满400元(含)-500元立减120元;满500元(含)以上立减150元。单日发放最高限额42万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五)文旅类
1.补贴方案
(1)酒店住宿(含乡村旅游民宿)类产品
针对哈尔滨市参与活动的酒店住宿类产品采取折扣立减的形式。对多晚连住的,入住1晚经济型酒店享受8.5折,最高立减50元,中高档型酒店享受8折,最高立减100元;入住2晚经济型酒店享受8折,最高立减100元,中高档型酒店享受7.5折,最高立减300元;入住3晚及以上经济型酒店享受7.5折,最高立减150元,中高档型酒店享受7折,最高立减500元。
(2)景区门票演艺类产品
针对哈尔滨市景区门票、玩乐、演艺等产品,采取订单金额领券5折立减。已经参与政府其他类补贴的景区门票、玩乐、演艺等产品不同时参与此次补贴。
(3)度假线路类产品
针对哈尔滨一日游、多日游、租车用车等度假产品采取折扣形式开展。一日游享受订单金额8折满减,最高满减200元:订单金额满100元(含)减20元、满300元(含)减60元、满500元(含)减100元、满800元(含)减160元、满1000元(含)减200元;多日游享受订单金额7折满减,最高满减3000元:订单金额满1000元(含)减300元、满3000元(含)减900元、满5000元(含)减1500元、满8000元(含)减2400元、满10000元(含)减3000元;租车、用车(含接送机、接送站、包车)享受订单金额8.5折立减,最高立减100元。
(4)购物类产品
针对携程在线购平台内哈尔滨本市优质企业生产、出品的哈尔滨文创产品、旅游特产、百货商品等,采取订单金额8.5折满减,最高满减300元:订单金额满100元(含)减15元、满300元(含)减45元、满500元(含)减75元、满1000元(含)减150元、满2000元(含)减300元。
通过携程旅游大数据对全网有意向来哈游客进行精准分析,定向推送购物消费券。在我市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消费,享受8.5折优惠,最高优惠1000元。
(5)旅游餐饮类产品
针对携程美食平台内哈尔滨本地餐饮美食、套餐等产品享受订单金额8.5折满减,最高满减300元:订单金额满100元(含)减15元、满300元(含)减45元、满500元(含)减75元、满1000元(含)减150元、满2000元(含)减300元。
以上5类文旅产品消费补贴根据重点时间节点特惠开展直播促销等活动、五折半价、限时秒杀,根据活动进度灵活上线。
2、领取方式
方式一:打开携程旅行APP,在首页搜索框搜索“哈尔滨”等关键词,点击下拉框中的“相约最美冰城”活动页面,进入活动页领券下单参与活动的文旅产品,立享优惠。
方式二:打开携程旅行APP,在各页面看到带有“相约最美冰城”字样的推广广告,点击进入活动页领券下单参与活动的文旅产品,立享优惠。
方式三:
(1)酒店住宿(含乡村旅游民宿)类产品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点击进入“酒店”频道,定位哈尔滨,点击查询进入产品列表页面,选择带有折扣券标签的酒店,进入酒店详情页,点击“领券订”,一键完成下单,享受优惠;或点击中部优惠券广告页面“领取”按钮,选择领取优惠券并预定下单,享受优惠。
打开去哪儿旅行APP,首页点击进入“酒店”频道,定位哈尔滨,点击查询酒店列表页,即可领取冰城旅游消费券,列表页参与活动的酒店展示对应优惠信息和优惠金额,完成预定下单,享受优惠。
打开智行APP,首页点击进入“酒店”频道,定位哈尔滨,点击查询酒店列表页,即可领取冰城旅游消费券,列表页参与活动的酒店展示对应优惠信息和优惠金额,完成预定下单,享受优惠。
(2)景区门票、演艺类产品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点击进入“门票/活动”频道,定位哈尔滨,点击进入景点详情页面,在产品名称下方的页面中部位置展示优惠券栏,点击“去领券”领冰城旅游消费券,领券后参与补贴的门票产品右下角展示红色“已减”标签,点击“预订”选择日期后下单,根据订单金额享受补贴优惠,可在订单填写页面查看优惠明细。
(3)度假线路类产品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点击进入“旅游”频道,搜索哈尔滨目的地,点击产品列表页面进入多日游等线路产品详情页面,参与活动的线路产品点击“立即预订”并选择日期后下单,根据订单金额立享受补贴优惠,可在订单填写页面查看优惠补贴明细;点击“一日游”频道,查询产品列表页,进入参与活动的线路产品详情页,点击“立即预订”选择日期后下单,根据订单金额立享受补贴优惠,可在订单填写页面查看优惠补贴明细。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点击进入“租车”频道,点击租车页面上方Banner广告活动页面领取冰城旅游消费券或在产品列表页中部点击领取优惠券,切换取车城市至哈尔滨,点击“查询”进入产品列表页面,预定参与活动的产品后根据订单金额享受补贴优惠,可在产品预订页面以及订单填写页面查看优惠明细。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点击“接送机/包车”频道,点击接送机/包车页面上方Banner广告活动页面领取冰城旅游消费券或在产品列表页中部点击领取优惠券,选择用车城市为哈尔滨,点击“查询”进入产品列表页面,勾选产品后,参与补贴的产品费用明细中展示优惠券已减金额,点击“去支付”享受补贴优惠。
(4)购物类产品
打开携程旅行APP,划入二屏,进入“在线商城”频道,点击中部Banner广告活动页面领取冰城旅游消费券,领取成功后点击立即使用跳转商品列表页,选择产品进入商品详页下单享受优惠。
携程对全网已预定或有意向预定哈尔滨产品的游客定向推送购物消费券。通过携程和携程小程序(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向游客发放冰城旅游消费券。优惠券存于游客携程旅行APP优惠券中或支付宝卡包或微信卡包中。游客在哈尔滨市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消线上或线下店铺消费立享优惠。
(5)旅游餐饮类产品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点击“美食”频道,进入美食首页,定位哈尔滨,点击中部Banner广告活动页面领取冰城旅游消费券,选择优惠套餐产品或进入餐厅详情页面,选择参与活动的产品下单,享受优惠。
3.领取规则
(1)酒店住宿产品(含乡村旅游民宿):活动期间,酒店频道主流程预定渠道同一用户至多领用6张消费券。
(2)门票玩乐演艺类产品:活动期间,门票/活动主流程预定渠道同一用户至多领用3张消费券,每个补贴订单限购3张补贴门票种类(部分景区有特殊购票规则的以景区公布信息为准)。
(3)度假线路类产品补贴:
活动期间,一日游产品主流程预定渠道同一用户至多享受6次补贴优惠。
活动期间,多日游产品主流程预定渠道同一用户至多享受6次补贴优惠。
活动期间,租车及用车产品主流程预定渠道同一用户至多领用6张消费券。
(4)购物类产品:活动期间,购物类产品在线商城消费券、定向购物消费券主流程预定渠道同一用户至多享受6次补贴优惠。
(5)餐饮旅游补贴:活动期间,美食产品主流程预定渠道同一用户至多享受6次补贴优惠。
(6)以上5类文旅产品消费补贴根据重点时间节点开展直播促销活动、五折半价、限时秒杀,根据活动进度配比上线,每项开展的活动同一用户至多享受2次补贴优惠。
(7)对于恶意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下单、恶意注册、利用程序漏洞等,携程旅行网有权无需事先通知,即可取消其使用资格和相关预订产品;同一用户指同一用户ID号。
(六)体育类
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2.参与方式
1、到店(参与活动的指定商户)消费享受折扣优惠;
2、注册登录云闪付APP,线上领取消费券后到店(参与活动的指定商户)使用。
3.补贴标准
(1)体育场馆消费
在哈尔滨市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育运动场馆类商户消费,使用银行卡刷卡(手机闪付)、云闪付付款,享受全单8折优惠,折扣优惠金额200元封顶。
(2)体育器材耗材消费
在哈尔滨市参与活动的体育器材耗材经销类商户使用银行卡刷卡(手机闪付),云闪付付款金额满500元(含)以上享受全单8折满额立减优惠,优惠立减金额400元封顶。
(3)体育教育消费
在哈尔滨市参与活动的体育教育类商户使用银行卡刷卡(手机闪付)、云闪付付款可享全单8折优惠,折扣优惠金额600元封顶。
活动期内每日9时至20时,单银行卡、云闪付用户各限享一次优惠。
(4)体育消费券:
通过云闪付发放哈尔滨市体育消费券,广大消费者可在云闪付平台上领取消费券,云闪付用户每轮每档级可抢一张消费券(消费券金额分别为50元、100元、200元)。消费券按周配置,每周一轮。每一轮消费券有效期限为7天,如消费券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在参与活动的体育商家消费200元(含)-400元可使用一张50元消费券;消费400元(含)-800元可使用一张100元消费券;消费800元(含)以上可使用一张200元消费券。
四、消费券发放期间疫情防控提示
本次促消费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进一步惠及广大消费者,促进消费回暖、集聚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做出的重要决定,凸显了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坚定信心和责任担当,希望广大消费者在参与促消费各项活动的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1、严格配合商家扫码(行程码和健康码)、测温和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不聚集,严格按1米线有序排队,遇商家顾客较多时,严格按商家规定在缓冲区或排队区有序等候;
3、保持购物安全距离,做到分散购物、分散消费、理性消费;
4、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同桌就餐时尽量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希望广大消费者在遵守以上疫情防控规定的同时,也成为疫情防控的监督员和宣传员,遇有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全面营造人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良好消费氛围。
同时,为加强促消费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防人员聚集,市商务局制定并下发了消费券发放期间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市商务局将成立6个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促消费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如发现参与促消费单位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不到位、发生人员聚集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并取消促消费活动资格。希望广大商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组织参与好促消费活动。